廣州木薯淀粉進口清關,黃埔港|南沙港木薯淀粉進口清關,廣州淀粉清關公司,廣州報關行。我司是廣州港木薯粉清關公司,現場口岸操作,自有報關和拖車倉儲服務。
我司是廣州當地報關公司,經常清關木薯淀粉,對于木薯淀粉清關操作流程熟練,經驗足,交給我司處理,可以節(jié)省很大筆清關費用,我司價格是一手的,沒有任何中間商賺差價,外地客戶在廣州走貨時常找不到當地報關公司,找了代理幫忙操作,因此造成清關費過高,往往成千元一個柜子的清關費,所以找我司操作清關,不但可以節(jié)省成本,還可以了解口岸現場新消息,對往后走貨也會有一個很好的判斷,我司溝通及時服務好,歡迎咨詢交流。
木薯粉歸入稅則號列11062000(用稅目0714的西谷莖髓及植物根莖、塊莖制成的細粉、粗粉及粉末)。木薯粉為一般植物產品,經過干燥和粉碎環(huán)節(jié),檢疫風險較低,目前無檢疫準入限制。企業(yè)在進口時無須辦理《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》。
木薯粉制作的食品涉及較多食品種類,進口申報、監(jiān)管和檢疫等方面的要求各不相同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1.進口木薯粉加工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檢驗檢疫要求;
2.海關總署對向境內進口木薯粉加工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(yè)實施注冊制度;
3.進口木薯粉食品的進口商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向海關備案;
4.木薯粉加工食品進口前,進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規(guī)定,持相關材料向海關申報;
5.進口的預包裝木薯粉食品應當有規(guī)范的中文標簽,其格式、版面、文字、內容等應當符合相應標準要求;
6.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木薯粉食品,依據海關出具的合格證明銷售和使用;
7.進口商應當建立木薯粉食品的進口和銷售記錄并保存相關憑證。